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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博士参加导师饭局后猝死,隐性的权威服从要人命 | 今日话题

2017-01-22 奚应红 今日话题

第3779期


语 前几日,江苏某大学一位保送博士的研究生在参加完导师的饭局后因饮酒过量猝死。死因已定,争论未休。有人认为这是研究生自己的过错与他人无关,有人则认为导师在恶意劝酒,应该负起责任,还有人提到中国的酒桌文化陋习已经渗入高校,害人不浅。那么,研究生之死到底谁之过?背后又有哪些值得反思的地方?



▲不能喝硬要喝,面对导师的隐性权威,学生只能服从


准博士突然离世,令人惋惜。复盘整件事,虽然医院只给了“猝死”的结论,只字未提饮酒,但是从当天晚上的情况来看,研究生之死是过量饮酒所致几乎不存在争议。有争议的是谁应该负责。有人认为研究生已经是成年人,应该知道分寸,有所克制。这有一定道理,不过要求一个一直待在学校的学生熟练掌握社会上虚假应酬那一套似乎有些苛责,何况还有很多细节表明事实并非这么简单。


值得注意的细节有两个:第一该研究生在参加导师的饭局前给自己的女朋友发过一条微信,微信上说“今天哪有机会吃,就是喝,坐在老板那一桌”。第二个细节则是该研究生的同学在死者家长询问时提到导师说过“要喝好,要喝多”的话。


猝死研究生参加饭局前与女朋友的微信对话


由此可见,研究生早已做好要喝倒的心理预设,而且主要原因就是“老板”在。但是根据死者家长的说法,该研究生平时几乎不喝白酒,这次至少喝了6、7两,不能喝硬喝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


平心而论,5桌师生喝掉18瓶白酒并不算太过夸张,但是对于酒量不好或者平时不怎么喝白酒的人来说,半斤多的量可能就会产生致命的问题。导师在酒桌上也许并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劝酒,但是学生在面对导师的隐性权威时,也只能拼命喝了。


▲实际上,扭曲的权威服从关系贯穿导师和研究生关系始终,甚至还发生过特别恶劣的案例


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权威服从关系,既有显性的一面,也有隐性的一面。这次猝死的研究生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隐性的权威服从:导师的外力强迫并不明显,更多是研究生自己产生了权威服从的心理。这种心理可能来自讨好,也可能是害怕得罪导师。


显性的权威服从则贯穿从研究生招生面试到学生培养最后再到毕业的全过程,有的只是小事一桩,忍忍就过去了,有的则不堪其扰,最后酿成一出出悲剧。


2016年1月25日,南京邮电大学一名研三的学生从9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该学生生前多次跟同学抱怨“考上个研究生却无法毕业”“因为导师不让毕业”,他的死很可能与导师直接有关。据了解,该研究生的导师“劣迹斑斑”,不仅不给学生做助教的交通补贴,而且还要收缴他们的实习工资,甚至还强行收取论文版面费。据他的同学分析,跳楼自杀的研究生考核遭到恶评,中途更换导师,迟迟无法毕业,很可能与不上缴实习费有很大关系。


南京邮电大学自杀的研究生生前与同学的聊天


时隔4个月左右,另外一起悲剧发生在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一位研究生在自己导师的工厂工作时因工厂爆炸而死亡。两年来,该研究生对自己的导师只有顺从两个字,“暂缓发表论文,帮导师招待客人,每天必须在实验室工作至深夜,去导师办的工厂做工……李鹏对张建雨的种种要求都没有拒绝,而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按时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这两个例子其实都反映了导师和研究生之间扭曲的权威服从关系,这种关系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研究生对自己导师的称呼——老板。现在的导师与研究生,更像“老板与下属”的关系,学生对老师只能顺从,有的老师则利用自己的权威变相“压榨”。学者周国平认为研究生之所以屈服于导师“老板”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导师掌握着他们能否毕业的生杀大权。


▲导师对学生的明显压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隐性的权威服从却常常被忽视


上述两起发生在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恶性事件也有了后续:南京邮电大学发表声明,撤销导师张代远专业技术职务,并依相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华东理工大学的老师张建雨因学生死于自己的爆炸工厂被法院以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虽然都是事后惩戒而不是事前预防,但至少都引起了关注,也引发了公众对规范导师制的讨论。


相比显性的权威服从,心理上自发产生的隐性的权威服从则很容易被人忽视,解决方法似乎也更加困难。


所谓权威,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我有你没有但是又想得到的东西”,这个东西可以是实际的物质利益,也可以是声誉或名望。隐性的权威服从在中国的酒桌文化中体现的尤其明显,官场和生意场上各种酒局就是处在权威与服从关系中的双方互动的游戏,主动服从是为了从对方手中获取更多资源。


很多人厌恶中国的酒桌文化,因为背后支撑它的是不对等的关系,但身在“大染缸”,也无可奈何。


但是高校不同于社会,还没有受到社会复杂关系的污染,更重要的是,高校培养的应该是破除权威,具有平等理念的现代文明人,竟然还有这些根深蒂固的旧思想,真是让人心生担忧。


▲为了避免出现更多悲剧性事件,需要对导师制进行规范


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确实分为两种,一种是导师制,源于欧洲,是以科研和论文为主要任务的;另一种是“老板制”,源于美国,注重的是课程的学习和资格考试。不过在中国,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似乎处于两者之间,两边都有点像,但又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是一种“夹生饭”制度,这就导致乱象频出。


研究生称呼导师为“老板”是近年来一个流行现象,顾名思义就是研究生要为导师打工,直接参与导师申请的科研项目。不过,据媒体报道,一些导师在让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过程是以师徒之名,行剥削之实,有的会给学生少量的劳务费,有的则分文不给。有的导师碍于面子不会直接克扣学生工资,便以行业规定为由搪塞学生,比如总是强调用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15%。这方面要学习德国,如果这样的事件发生在德国的话,一般情况下,学生和导师之间会签订明确的工作合同,对薪酬、健康乃至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相对于实际的制度规范,要消除隐性的权威服从心理需要建立真正平等的师生关系,比如,在这次饭局猝死事件中,导师完全可以用一句“不能喝的别喝”替代“要喝好、要喝多”。而对学生而言,也不必过多考虑自己不喝酒是否会得罪导师,甚至让自己无法毕业。尊敬是可以的,但不必有服从权威的心态,如果真有“不喝不行”的感觉,那么这样的导师宁可不要,也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正常的师生关系应该尊敬又不失平等



结语



学艺上教学相长,生活中互助互爱,好的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而不应该被其他杂音干扰,过去权威服从的那一套早就该扔到垃圾箱里去了。


消除隐性的权威服从,建立真正平等的师生关系。喜欢本文,欢迎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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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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